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是年薪的吗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究竟是月薪还是年薪,是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来确定的。 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部分 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工资发放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如一部分发放现金,一部分注入信用卡,也有的发放两张信用卡;有的单位称发放的职工工资中还包含福利费,无法与工资区分等等。其实,对这个问题,国家统计局和本市早有规定。不论是由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开支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人成本;不论是国家承认的,还是国家不承认的;不论是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免征奖金税项目的;其支付形式,不论是以货币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人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凡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如国务院发布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等;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按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
上市高管的薪酬一般多少?
上市公司2017年报披露收官,高管们的薪酬情况浮出水面。五一劳动节,高管们一年的劳动薪酬想必是小伙伴们比较关心的话题之一。借着假期氛围,今天来捋一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
统计发现,2017年上市公司高管们共领取了约236亿元的薪酬,较去年增长近一成。其中泛海控股和中国平安的高管总薪酬最多,分别为1.26亿元和1.23亿元,方大特钢和绿地控股的高管们领走的薪酬也接近“1个亿的小目标”,分别为9723万元和9695万元。
个人方面,2017年高管们的平均年薪为43万元,年薪在500万元以上的有148位,其中13位年入千万元以上。方大特钢董事钟崇武2017年年薪超过4000万元,蝉联榜首。
年报内披露的高管薪酬包括奖金吗
不包括。 1997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将关键管理人员作为关联方,将其报酬作为一种主要的关联方交易要求披露,其中将关键管理人员界定为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是我国最先提出的对报酬信息的披露要求。 1999年开始施行的《证券法》中第六十一条规定了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应包含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披露内容应当可靠,引用数据、资料应当依据充分。如引用第三方的数据、资料,应当关注其权威性,并注明来源。 2、披露内容应当具有充分的决策相关性,在全面分析公司各项主要业务的基础上,着重关注公司业务创新、重大投融资等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未来计划,有利于报告使用者充分了解公司未来变化趋势。 3、披露内容应当具有充分关联性,结合公司的外部环境(如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等)和内部条件(如业务规模、经营区域、技术、人员等)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针对性的讨论、分析,保持内在逻辑的一致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榜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规定
法律主观:看具体情况定。《 公司法 》和《 证券法 》只规定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的百分之二十五。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